市民徐女士反映,江汉区葛洲坝国际广场6栋一单元2001室的业主在公共走廊上,私自安装了一道防盗门,将公共电缆井也锁进门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昨日中午12时许,探访现场。从电梯间进入居民家门口的公共走廊,看到,一共有3户,2001室单独一户在东侧,2002室和2003室在西侧。2001室业主在走廊和电梯间的转角处,安装了一道不锈钢防盗门,门上装有一块玻璃镜子。每个楼层的公共电缆井都在东侧墙上,里面有电线、电表等。
徐女士说,2001室的业主是9月27日安装的防盗门,当时邻居就出来劝阻,但对方不听。徐女士称,这个防盗门明显占用的是公共空间。业主刘女士表示,电缆井被锁到防盗门内,如果邻居家里电线有问题需要维修,要拉闸就很不方便。同时,门上的镜子对着别家的门,也不符合传统习俗。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从该业主开始修建防盗门时,物业就多次劝阻,但对方不予理会。目前,物业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向江汉区房管局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楼栋过道属于公共部位,任何业主不得私自占用。该业主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制止业主的侵权行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