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消息,购房人交纳的购房款和银行拨付的按揭房款都不直接进入房企的独立账户。武汉装修网获悉,武汉市房管局日前就《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申请开立对应的银行监管账户,协助购房人将其全部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根据细则规定,房企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选择与监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手续。同时,房企若不按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不按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以及提交虚假的材料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手续,由监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暂停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改的,由监管部门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同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各商业银行在发放新建商品房购房贷款时,应当将购房贷款发放到该套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明的监管账户中。若各商业银行不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监管机构将其违规行为通报金融主管部门。
武汉装修网了解到,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在武汉行政区域内预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应接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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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商业贷款的基本要求:
1、借款人必须是18-65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地居民或外地购房者(外地购房者须提供本地经营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首套房贷首付比例40%,二套房贷60%,三套房贷及以上银行政策不予以购房客户受理;
3、负债比率(按揭贷款月还款额+其它贷款)<=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
4、信用报告显示连续逾期3次,累计6次原则上不予以贷款。
在武汉买了房子就能落户吗?
参照武汉市相关规定:
1、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