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超和刘萌是初中同学。2012年夏天,无业在家的方超因缺钱用,打起了老同学的主意。方超打电话告诉刘萌,自己是某事业单位的员工,单位即将分给他套福利房,地段好,价格便宜,每平米才3000多元,他表示可以卖给刘萌。
100多平方米、靠近江边的房子总价才40万元左右,刘萌很快表示愿意购买。刘萌和方超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给方超,直到2014年。
2013年年底,方超告诉刘萌,单位已将房子分好了,房子在12楼,但房产证还没办。为了应付刘萌看房和装修的要求,方超无奈之下专门跑到该福利房小区,一栋一栋地查看哪一栋的12楼没有人住。最终,方超发现28栋的12楼有一套房没有装修,并在家中找了一把和该小区房门钥匙形状差不多的钥匙,过完年后带着刘萌去“交房”。二人来到房门口时,方超假装拿钥匙开门打不开,还让刘萌叫来开锁的人才打开门锁入房。
“拿”到房的刘萌欣喜万分并于2014年5月开始装修,直到今年3月。装修接近尾声,可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这让刘萌心里十分不踏实。几经逼问之下,拿不出房产证和个人证明的方超,索性将事实和盘托出,向刘萌坦白了自己的骗局,并承认40多万元的“房款”全部用于自己租房、消费、旅游挥霍。同时,方超还找到该房真正的房主王先生,告诉他不小心装修了他的房子。
希望落空还被骗了40多万元的刘萌一怒之下报警,不日方超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审判,法院一审认为方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以合同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处以8000元的罚金,并责令其退赔刘萌损失的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