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网络抽检的14批次不合格商品名单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根据抽检情况,市工商局已责令被抽样的网店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商品,对销售者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纺织服装类(含鞋类、箱包)商品共抽检62批次,不合格37批次,不合格率59.7%。主要问题是甲醛含量、PH值、耐久性标签位置要求、纤维成分等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武汉宇韩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衣裙,PH值和甲醛含量均不合格;标称汕头市善业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鹅绒运动套装,PH值不合格。
“网购服装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会显示出吊牌和耐久性标签,因此最好购买能看到吊牌和使用说明的商品。”工商部门提醒,如果实在看不到吊牌和使用说明,建议要仔细查看网页本身的说明文字,尤其是有功能性描述的产品,要跟网店客服确认产品是否具备网页所描述的功能。
家用电器类商品共抽检47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率34%。主要问题是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热及耐燃、非正常工作等项目不合格。工商部门提醒,网购家电时,应当特别注意收货后仔细查看产品是否有“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企业名称、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功率等标识内容。“应挑选包装完好、标志清晰完整、带有使用说明书的产品。有些产品如电饭锅、电冰箱、电热水器、电磁炉等还应有能源效率标识。”
电子产品类商品共抽检42批次,类别涉及手机充电器、无线路由器、充电宝三类商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4.8%。主要问题是抗电强度等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深圳市元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USB桌面式数码充电器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结果不合格。
武汉装修网提醒:消费者在网购电子产品时,若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来源:腾讯大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