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的商户装修了准备开餐馆装修,建造的烟囱正对着楼上数十家住户的阳台。今日,武昌区一小区多名业主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制止此事。
烟囱正对住房阳台
据该小区B1栋居民反映,近来一楼有家商铺店面装修,准备开餐饮店,该商铺设计时就没有排烟管道和天然气,商铺管理协议中也明确规定不允许做餐饮,但该商铺经营户自设烟道,排烟口隐藏于空调外机旁,这是一栋32层的高层住宅楼,该排烟品位于数十家住户的上方,离最近的三楼住户家客厅阳台只有几米远。目前,该商铺还将二楼和外面的阳台连接起来,准备扩大经营面积。对此,楼上很多业主都有意见。
今日上午,来到B1栋看到,居民所说的这家商铺,大门紧锁。大门上方的招牌骨架已经做好,靠进门右手边招牌下方有个空调外机上方,有两个边长数十厘米的方形排烟口。据旁边商户介绍,该商铺装修有几个月了,最近可能是因为居民反对烟囱的事,装修已停了有四五天了。
随后进入楼栋,来到四楼一住户家看到,排烟口正好在客厅阳台的上方,“要是餐馆建成了,油烟往上飘,家里肯定会受影响,阳台上衣服都没法晾晒了。”该住户说,从卫生间的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餐馆经营户还准备在二楼平台上加盖。
城管物业责令改正
据该小区物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买受人的商业不应对小区产生高噪音或油烟污染,若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要求高噪音、高污染等其他严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业态进行整改;商铺管理协议书第13条:商铺不得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者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今年年2月,该商铺提交的装修资料与实际施工图纸不一致,将原图纸的办公区域改为餐饮,在未告知且未经过物业的同意下私自改动店招。将原开发设计窗户拆除作为门面,将门面私自往外扩张,在商铺二楼擅自改动开发商原有设计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在商铺二楼公共区域平台安装空调进行违规装修。物业多次下达违章整改通知单,且与业主周某进行多次沟通无效,今年8月27日,发现该商铺擅自安装排烟系统,商户装修工人将商铺大门进行反锁装修,物业劝阻无效后,已向社区、街道、城管部门上报。
据了解,因周某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8月29日,武昌城管已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武汉装修网获悉,今日下午,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说,此前商户提交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因为店面尚在装修,尚未到实地调查审批阶段,既然小区居民反映强烈,商户违规装修应该也通过不了环评手续,目前已退回商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