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以房养老”】
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
终身可领养老金
3月2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了幸福人寿《关于<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的请示》。这意味着,去年7月1日,保监会敲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以来,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式面世。
这款保险产品名叫“幸福房来宝”。幸福人寿人士介绍,“房来宝”产品投保人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主要针对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老人群体。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对于市场最为关注的房价变动和房屋收益问题,幸福人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房来宝”产品条款中已明确,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和普通保险产品15天的犹豫期,这款“房来宝”的犹豫期延长至30天,给了老年人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投保。
【具体收益如何】
抵押价值500万的房产
月领1.85万养老金
那么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可以领到多少保险金呢?
武汉装修网了解到,老年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保险公司再根据投保老人的年龄、房屋价值、性别等因素计算养老金额度,确定每月领取的金额,其中会扣除相应的房屋评估费、律师费、保单管理费等。
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为例,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费率表推算,房屋价值为500万的情况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00元。
如果老年人中途想要退保,也是可以的,只是需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并承担退保费用。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抵押房屋。
【市场反响怎样】
市场反应有待观察
据称武汉已有一名意向客户
武汉装修网了解到,去年7月1日,中国保监会敲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以来,这种试点似乎并不顺利,少有尝鲜者。
根据此前市场调查的结果显示,以房养老产品推广的最大阻碍在于:市民对这一新事物的接受和了解程度不高;此外,“以房养老”和很多老人传统观念有冲突。
由于产品刚推出,武汉市场究竟对“以房养老”这款产品怎么看,还有待观察。业内专家表示,由于目前暂无法计算武汉本地市场“以房养老”的成本,但从70岁老人抵押500万房产每月领取18500元来看,“以房养老”还是能够较好地维持老人的生活水平的。同时,从政策面来看,“以房养老”也能够给老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不过,预计该产品在市场上的推广难度较大,“毕竟中国人的观念还是养儿防老,房子是要代代传承的”。
幸福人寿湖北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武汉已有一位意向客户,并且这位老年客户也有子女。该人士表示,由于以房养老产品设计相对复杂,只有参与总公司培训考核过关的员工才能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