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介绍,“120平的房子,1.2元每平的物业费,算下来要5000多元。”杨先生认为这很不合理。“我根本没有入住,连钥匙都没领,也没有享受物业的服务,为何还要缴纳这笔钱,这说不通。”
昨天上午,相关人士找到小区物业。物业左姓负责人表示,小区为还建小区,共有居民2600多户,于2013年11月交房,目前还有200多户没有入住。收房时,居民的收房手续由村委会统一办理,收房通知书上已经注明,物业费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计费。另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要房屋交付后,即使无人入住,也应该缴纳物业服务费。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相关人士致电武汉市房管局物业科咨询此事。工作人员告知,按《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之后每年业主需正常承担物业服务费用。此外,按相关规定,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交付条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的,即为交付;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交付。交付后即可开始计算交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