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住户同意物业费涨价?
上周,业委会张贴出了调查结果显示,有76%的业主同意物业费涨价。
刘先生说,结果一贴出来,他顿时感到奇怪。因为据他了解,周围的邻居压根就没有人填写“同意”。而且他也想不出,那所谓的“76%的业主”,是基于怎样的想法,才会同意涨价。再说这个结果,没有经过第三方介入,真假很难说;周边其他小区,也没有听说哪家涨物业费的。
业主质疑业委会调查结果
25日上午,来到绿汀雅境小区,小区共有十几栋楼,千余户人家。
在业委会楼下看到了刘先生所说的统计结果,一张于本月15日张贴出的公告上写着:“超过76%的业主同意涨物业费。”
在小区内的一个超市,向业主黄女士询问此事。黄女士称,她填写的“不同意”。随后,在居民区碰到业主胡婆婆,胡婆婆气愤地说:“当然不同意涨价啊,物业太不作为了,这样的环境还要我们多交物业费,换谁谁也不会同意啊!”
跟胡婆婆聊完之后,又随机采访了10位业主,他们都表示自己在意见书上填写的是“不同意”。
这样看来,业委会贴出的调查结果,确实让人难以信服。
业委会解释称涨价属无奈
绿汀雅境业委会负责人张先生说,小区于2005年竣工,物业费一直都是1.2元/平方米,按照当时的物价和人工费,是可以满足物业公司的日常运作的。但现在已经过去10年,物价和收入水平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正因为如此,小区的保安从原来的三十几人变成了现在的十几人,物业服务因为资金缺乏,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进行过沟通,物业公司表示,如果将物业费涨到1.6元,就会有充裕的资金提供更好的服务。
至于在业委会楼下张贴的调查结果,张先生解释称,实际同意增长物业费的业主,确实没有他们所公布的76%那么多。
张先生称,实际同意物业费涨价的业主刚刚超过50%。但依据规定,只要50%以上的业主同意,业委会就可以着手办理,所以他们并未违规,“公布76%的数据,只是为了让工作阻力不那么大。”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重大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社区已介入此事
随后,洪山区卓刀泉街学雅芳邻社区居委会主任丁丽华说,她已经与业委会负责人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向街道和辖区房管局汇报了此事。他们在近期会到小区,和业主代表一起协商解决此事。
昨天,再次联系了丁丽华,她说,本月26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辖区房管局以及业委会全体成员和业主代表,在小区内举行了会议。对投票结果表示怀疑的业主代表,当场在之前业主的投票中随机选取了50张,然后一一打电话核实。结果发现,确实有一部分人是同意物业费涨价。丁丽华表示,社区会要求小区业委会妥善处理物业费涨价事宜。
如果您所居住的小区的业委会向您征集意见,问您是否同意涨物业费,您会表示同意吗?昨天,家住雄楚大道绿汀雅境小区的刘先生反映,前段时间,他们小区的业委会向业主征集意见。随后在15日,业委会宣布统计结果称,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对涨物业费表示同意。对此,刘先生和其他一些在意见书上填写不同意的业主深表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