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卢说,2015年春节前,他通过某中介公司在汉口古田四路的一处门店,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还建房,总共花费40余万元。房主承诺,房屋产权证办下来之后,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随后,还建房交付,小卢拿到钥匙,投入10多万元装修,然后结婚、生子。
“我们住进去后,一直催促中介联系房主,去办理过户手续,中介一直让再等等。今年7月底,我家里没有人,房主却突然拿着房产证,找人把门锁换了。”小卢说,房主不愿意再卖那套房子。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上周,业内人士与小卢一起来到古田四路的某中介公司,一名姜姓工作人员介绍,那套房屋目前已办理产权证,在房主王先生名下。目前,“王先生由他的弟弟王某作为监护人。当时王某带着相关证件,来公司签订合同,把房子卖给了小卢。”
业内人士从王某口中了解到,因为这套房子的还建面积大于拆迁面积,所以小卢当时还一次性向开发商交了25万元的差价,同时又给了王某6万元。
姜某称:“现在王某说房子不卖了,要把收到的钱退给小卢。将没有两证的房子进行交易,公司以前做过这样的业务,也出现过卖家反悔的情况,公司无法约束卖家,只能通过起诉解决纠纷。”
小卢说,王某曾通过微信向小卢的妻子发送过语音文件,声称在签订买房合同期间,因为缺钱,以卖房形式筹钱,将还建房的差价补交给开发商,让还建房完成还建,之后可以随时“改签”。
业内人士听完两段语音文件之后,与王某联系。王某承认,微信上的语音确实是他说的。“我当时确实想卖这个房子,没有钱补交差价,小卢那25万就是补的差价。房子是在我哥哥名下,开发商写的收据上也是我哥哥的名字。确实是我经办的手续,签的合同,现在我哥哥从福利院回来,没地方住,这个房子卖不了。我愿意赔偿50万元,对方提出100万元。那让他去起诉我。”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武汉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丁嫣律师介绍,如果房屋土地属于集体性质,原房主无权将对应的还建房销售给该集体之外的人员,签订的购房合同有可能不被法律认可,但原房主不能完成交易,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诉争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政策,交易时没有办证,所签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同地区对还建房销售的政策不同,但是违约方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市民在购买还建房时,一定要到房管部门打听清楚政策和房屋的权属状态,避免购房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亿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