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梅女士介绍,2016年11月份,她和丈夫想在浠水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经多次挑选,夫妻俩看中了浠水城区的一套110多平方商品房,在当年11交完21万元首付后,陆续付清了49万元的房款。并去年6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们在去年3月份前就交清了房款。”梅女士介绍,因为当时丈夫在外打工,签合同一直拖到6月29号。在签订完合同后,开发商称需要拿合同去备案。将梅女士的合同收走。去年7月份,梅女士计划对该房子进行装修,但装修到一半时,意外听到同一栋楼的其他住户称,她所购买的房子“有问题”,已被法院查封。
梅女士遂向浠水县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打听,得知其购买的房子早在去年1月份已被大冶市人民法院查封,该法院分别在1月9日和2月7日向浠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先后对90套商品房进行了查封,期限有3年。
在梅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上看到,对方收款时盖有两个不同的公章,购房款是“浠水神州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而装修保证金和水电气开户则是“浠水名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购房合同上只有“浠水神州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的公章,并没有房地产管理局的第三方印章。
梅女士说,她几年前下岗,小孩在上大学,一家人的收入全靠丈夫在外打工一点微薄的工资。这49万是她一家人十几年来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发现被开发商欺骗后,她多次找浠水神州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湖北浠河置业有限公司,但一直没要回来一分钱。
了解到,明珠·银河湾小区是浠水神州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和湖北浠河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该地段原属于神州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的厂区,后开发为了住宅小区。
24日,联系到开发商一蔡姓负责人,对方在电话中称,梅女士购房之事他并不清楚。蔡某表示,该房目前确实已被法院查封,但解禁需要等到明年,如果梅女士可以等,明天便可为梅女士办理购房合同。如果梅女士不放心,他们可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