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装修网了解,从外地来汉发展的舒某准备做服装生意,去年11月,他听说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的名城8090步行街是即将崛起的第三个大学城,商机潜力很大,他于是前往考察。舒某称,在营销中心询问商铺招商情况时,工作人员说商铺出租火爆,机不可失,要先交4.8万元的保证金才能争取到签约。
既然招租如此火爆,生意肯定差不了。舒某听信了营销中心人员的说辞,交纳4.8万元保证金,预订了一个400平方米的商铺。舒某称,事后发现,商城商铺并非宣称的那样火热,开发商也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商铺。拖了几个月,他想退租,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保证金,遭到拒绝。舒某遂向江夏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还保证金。
法院认为,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按合同履约,舒某不能如期租赁商铺,要求开发商退还租赁保证金合理,判决开发商5日内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