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芳女士是去年10月份开始装修的,两个月后装修完毕。然而,当她去龙阳一号小区物业公司领取4000元的装修押金时,却被物业公司婉拒,理由是装修有违规的地方。吴女士的房子有90多平方米,阳台上按规划设置了空调机位。在装修时,她将这个空调机位全部做成阳台,而将空调外挂在墙壁上,“物业指我这个地方违规,我们小区其他人也是这样做的。”
吴女士说,她找到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说对这样的违规,押金可以抵物业费,“押金是押金,物业费是物业费,这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上周末,小区居民选举居民代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希望能和物业对话协商。不过,吴女士也表示,作为居民,自己其实不愿意和物业公司关系搞僵,毕竟要长期打交道。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到,昨天,相关记者就此事联系龙阳一号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女士回答,小区是统一管理的,居民没按要求来装修,比如将空调外挂等等,押金就暂时没有退,但没有说过押金不退,也没有说押金用来冲抵物业费。她恳请记者也帮忙做好解释工作。
对此,常年从事物业纠纷调解的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任飞认为,一般来说,在交房时,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会签署一个“业主公约”,这里面包含了装修的一些条款。如果在“业主公约”上没有明确改变房屋结构等字样的处罚,装修押金是要退的,然后由物业公司再主张权利;如果在“业主公约”里有相关约定,则双方按约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