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私设停车场收费现场看到,原来的三五酒店已关店歇业,而酒店外面的空地上,建起了一个近千平方米的停车场,并修建了收费岗亭,以及“过车拍”停车计时系统。整个停车场用锥筒和铁链围了起来,与人行道进行了隔离,岗亭上挂着的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3元/小时,一天45元封顶;大车8元/小时,60元封顶。15分钟内停车不收费。停车场内约有50多个停车位,公示牌上注明湖北晨达物业有限公司对该停车场拥有解释权。
江岸交通大队介绍,原三五酒店经营时,曾在该区域获批划设停车泊位作为酒店经营用途。但酒店歇业后,原有的停车区域打开,供社会车辆停放。但6月初起该区域被围了起来,在地面上用黄色油漆重新划了停车线,并在出入口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岗亭,正式作为收费停车场对外营业。但江岸大队并未收到该停车场建设的审批申请。
6月29日,江岸交通大队向私建的收费停车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但半个过去了,该违建停车场仍在正常营业,不断有市民向江岸大队投诉:违建停车场侵占公共道路资源。
昨日上午,江岸交通大队三中队和特勤民警联合执法,对该违建停车场进行了强拆。
停车场附近某培训中心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拿出了5月23日上报给江岸区建设局的“收费停车场建设申请”,并出示该单位权属建筑的红线图,认为“收费停车场是在红线内设立,并未侵占公共道路资源”。但他也承认,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均未对该停车场进行批复。由于停车场未获批复,其收费也无法在物价部门登记备案。
《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停车设施项目由区规划部门会同区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审批。
交管部门表示,市内临街单位和小区,有空地及较宽的人行道有施划停车泊位条件的,可以书面向辖区交通大队秩序部门提出申请,交通大队经实地探访和调研,确定不妨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予以施划停车泊位,供单位和市民公共停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