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漂亮的水景,等住进去以后一段时间就成了枯景,这样的情况不仅在“世纪彩城”存在,在武昌的“水岸星城”、汉阳的“锦绣长江”等环境好的小区看到同样存在类似情况。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有八成表示小区水景闲置。
周女士每天都要陪儿子在小区玩,对于景观河,她是由爱生恨。10多年前她买房时就是看中了这个景观河环绕小区,在亭台轩榭映衬下非常舒服。不料住进小区后没有多久,景观河里的水就干了,露出水底的各种乱石头,景观河不但变得很丑,而且还有一定危险,活泼乱跳的儿子总跳下去玩,她总担心会磕着,不得不看紧儿子。
在景观河旁规模不大的广场上锻炼的老人张先生说,这么好的景观河闲置成了摆设,物业却不管,业主们蛮有意见。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说,不是物业不想管,是无力管。
据该负责人介绍,小区景观河规模比较大,一次需要几百吨水,景观河年久失修渗水很严重,一场大雨后的积水,没有几天就干了。如果要改造需要花费很大一笔费用,如果不改造每隔几天就要放一次水,这不仅会造成水资源极大浪费,而且经济上是很大负担。小区物业费才0.8元/平方米,物业承担不起这个费用,业主也不愿意掏钱。
与其这么闲着不如“废物”利用。物业公司认为,闲置的景观河有碍景观,而小区公共活动空间不大,向业委会提议,将中心广场部分的景观河填了改造成休闲场所,拓展小区急需要的儿童娱乐空间。
业委会就此提议向小区全体业主进行表决,结果同意的户数只有四成,同意的面积为三成,没有能达到“户数面积双过2/3”的表决实施要求,填景观河改休闲场地方案被否。投反对票的张先生说,小区公共景观本来就少,填了后就更少,应该想办法用起来,而不是一填了之。
现在小区景观河存废两难,物业公司说,既然多数业主表决保留景观河,那只能维持现状。周女士说,看来景观河要就这么一直闲下去。
对于小区水景的管理真空,律师吴良涛表示,业主购房时容易被漂亮水景吸引,而忽视后期维护问题,而目前物业服务合同中多数都没有这方面约定,物业不愿管。建议小区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时细化相关约定,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定物业费,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忽视相应的水景维护等开支。